服务案例
联系我们
服务热线
网站出租tggs369
联系手机网站出租tggs369
企业邮箱
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7号明创大楼四楼
宁波私人调查:公证损害责任纠纷中举证责任谁承担
发表时间:2026-09-17 人气:0 次
公证损害责任纠纷里,举证责任分配要看具体情况。
通常,采用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。当事人要让公证机构担责,就得证明三件事。其一,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有过错行为,像违反法定程序、没做好审查核实工作。其二,自己遭受了损害,比如有经济损失。其三,过错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不过,公证机构要是能证明自己没过错,就不用赔偿。当事人证明公证机构有过错后,公证机构要证明自己在公证时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来,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。
要是公证书因公证机构保管不善毁损、灭失,公证机构得证明自己尽到了保管义务。另外,特殊情况下,法律可能规定举证责任倒置,这时公证机构要承担更多举证责任。
建议当事人遇到这类纠纷,及时收集证据,证明自己的主张。公证机构则要做好公证过程记录和保管工作,以备举证之需。

